——如何看待极端的权利诉求热点背景: 2012年6月24日,两名年轻女子在上海的地铁里表达着她们的抗议:两人皆黑纱遮面,一个身着黑袍,一个带着夸张的金属乳罩,手持小黑板,上书“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要清凉不要色狼”。二人此举是抗议之前几天上海地铁第二运营公司发布的一条微博:“乘坐地铁,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地铁狼较多,打不胜打,人狼大战,姑娘,请自重啊!”——配图是一名身着黑色丝纱连衣裙妙龄女子的背面,由于面料薄透,致使旁人能轻易看到该女子内衣。这一风波迅速引发了网络热议,有女权主义者强烈抨击地铁公司的言论,她们认为地铁公司的言论是流氓逻辑,有推卸管理责任和歧视女性之嫌。而也有很多人认为地铁公司的提醒是善意的,在地铁这样人群高度密集的公共场合,女性衣着不宜太过暴露。热点分析: 上海地铁公司方面在微博里的发言,与我们经常看到的警方提示“请妥善保管身边物品,谨防小偷”并无本质区别,其出发点也是善意的,可能是想写得更幽默活泼一些,在遣词造句方面有失轻佻,容易引发女性的反感。作为官方微博,应出来澄清并道歉。但公众也无须过于敏感,抓住遣词造句过度解读。大量的事实证明,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职业场所、还是公共场所,衣着暴露、装扮性感、举止随便的年轻女性,往往是受到性骚扰的高危人群。正因为此,在防止性骚扰的话题之下,我们常常会听到“女性朋友应在日常生活中,避免穿坦胸露背或超短裙之类的服饰去人群拥挤或僻静的地方”的善意提醒。比如在百度性骚扰的百科名片上就有防职场性骚扰的“上班正常着装,不穿暴露衣服,夏天避免无袖衫和短裙,若工作需要,保险内衣裤必须穿好”的善意提醒,显然,“上海地铁二运”发布的这条官方微博,其本意和动机也是对女性朋友善意的提醒。作为抗议和女权主义的一方,我们也应肯定她们对公共事务参与的公民精神,在一个权利稀缺的环境之下,她们勇于争取自己群体的权益,捍卫女性的尊严,唤醒社会对性骚扰问题的重视,实属难能可贵。但也正因为长期的权利意识的稀缺,当我们刚刚开始诉求权利时,往往并不能很好地把握诉求的合理性,对于个人权利容易做单向度的理解,流于简单和激进。以地铁的衣着为例,在香港,法例对于地铁等公共场合的衣着与行为同样有着一定的限制,比如男性在公园球场赤膊踢球,工作人员也会出面劝止。港铁的乘客条例明确反对“衣着不恰当”、“对其他乘客造成烦扰的行为”。香港还有一项普通法罪名,叫“有违公德罪”,对不雅行为作出了限制。尽管现代社会对于人们的衣着已经有了很高的宽容度,在香港也很少有人因为衣着暴露而被地铁公司处罚,但衣着方面缺乏明确的尺度不等于没有公共的底限。在地铁里穿什么样的衣服,也绝非一些女权主义者宣称的,完全属于个人自由的范围,随便怎么穿都可以。某女星最近在车展上屡屡以露骨的穿着而博出位,试想一下,如果这位女星穿着露P装在上下班高峰期走进地铁,在这个人人都被挤成相片的狭小空间里,她的活色生香是不是对身边的人构成了不便和骚扰?即便我们不用硬性的法规去限制这样的行为,但过于露骨的衣着显然也有违公序良俗,有违相互尊重的公德。如果完全不管不顾公众感受,宣扬绝对和抽象的“穿衣自由”,这其实不是对权利的捍卫,而是对权利的滥用和挥霍。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如果以一种单向度的思维来理解权利,追求乌托邦式的自由,最终的结果反而会走向反面。这一点,一个世纪以来的政治哲学理论已经有了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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