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初稿)为规范学院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和行政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干部培训、学历教学和科研咨询等各项行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26号)、《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皖政办[2012]4号)等法规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预算管理体制学院预算是根据历年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在预测、评价、论证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学院中长期规划和当年的工作重点,对预算年度内学院资金的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所作的全面反映。学院的部门预算是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部门财务预算报告的方式对学院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的具体安排。1、预算的模式。学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模式。2、预算的批准。学院党委会审查、批准学院预算编制方案,审查、批准学院决算报告。3、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学院预算由院属各部门(含直属和二级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院属各部门(单位)均是学院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部门。财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学院各部门(单位)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草案的汇总编制、学院预算指标的分配和调整工作,并监督预算的执行;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和“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才项目预算的编制;培训管理处负责学院培训项目预算的编制;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项目预算的编制;学生处负责学生工作的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基建办)负责学院资产购置、配置、调拨、处置、核销等国有资产预算的编制、审定和汇总工作,负责学院基建、维修等项目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完成当年的收支计划。4、预算的监督。学院监察审计处是学院预算的监督机构,学院预算同时接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的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二、预算编制原则1、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学院预算编制遵循“以干部培训为重点,以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基础,以科研咨询为支撑,构建和谐学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规模与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与共享发展成果的关系,体现预算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的要求。2、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收入预算遵循稳健性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排除不确定因素,对非经常性的收入不作为预算收入的编制依据。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化因素,认真测算各项收入,合理编制收入预算。3、支出预算,统筹兼顾。支出预算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支出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等方法编制,各项预算支出按照下列方法核定:(一)基本支出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和预算供给政策据实编制。公用支出预算根据定员定额人办法核定,院财务根据省财政的供给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学院定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余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首先保证教职工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次是学院维持正常运行所需的经常性经费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评审论证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根据实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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