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米兰达规则研究.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戴莹:米兰达规则研究时间:2007-05-28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诉讼法律网作者:戴莹(中国政法大学刑诉专业2004级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第四届“学术新人”) 文章来源: 摘要 本文主要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涉及米兰达规则的重要判决和国外学者的论文和实证研究,介绍美国社会对于米兰达规则基本内容、存废之争及其在理论上的最新发展,并主要采用逻辑论证的方法对米兰达规则的定位进行分析。 米兰达规则是美国法律中独具特色的一项制度,它不仅是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米兰达规则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66年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中创设,其基本内容为在对处于拘禁中的被告人进行讯问时,警察必须告知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和律师帮助权,违反这一义务所得到的供述不具有可采性。米兰达规则以宪法第五修正案为理论基础,旨在保障被告人免于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这一规则为执法部门确立了明确的规则,为司法机关规定了确定的标准,为被追诉者提供了确实的保护,但同时也隐含了放纵犯罪的危险。因此,米兰达规则自问世之日起就引发了广泛的争论。 本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对米兰达规则的产生背景和基本内容进行了简单梳理和概念厘定。本文首先回顾了米兰达规则产生之前美国的自白规则及其演变过程,随后简单介绍了米兰达案的事实经过及判决内容,将米兰达规则总结为两方面的内容,即米兰达警告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前者规定了以沉默权和律师帮助权为内容的四项告知义务,后者则要求对违反米兰达警告所得到的口供予以排除。 第二章对米兰达规则的适用进行说明。米兰达规则的适用条件为拘禁讯问;其适用范围,在时间上仅适用于米兰达案判决宣布后才开始审判程序的案件,在案件类型上仅适用于刑事案件,在证据种类上仅适用于言词证据;米兰达规则还有诸多例外,如公共安全的例外,弹劾证据的例外以及常规登记问题的例外。 第三章介绍了美国社会各阶层对米兰达规则的存废之争。米兰达规则不仅仅是由锐意改革的沃伦大法官所缔造,更是种族矛盾日趋尖锐、民权运动风起云涌、执法部门滥用权力等美国社会现实的产物。在米兰达规则创立之初,就遭到了来自执法部门、立法部门甚至司法部门本身的质疑和反对。米兰达规则存废之争的焦点问题包括:米兰达规则是否是一项宪法规则,米兰达规则的成本是否过高,米兰达规则的前提是否成立。 第四章对米兰达规则的定位问题进行分析,即米兰达规则是否是一个宪法性规则。笔者认为米兰达规则在产生之初确实拥有宪法地位,但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随后作出的一系列判决,大法官们已经将米兰达规则认定为“司法创设的预防性规则”,不能适用毒树之果理论对违反米兰达规则得到的衍生证据予以排除,不能以警察违反米兰达规则作为获得民事赔偿的理由。虽然密苏里州诉塞伯特案认定被告人的二次自白不具有可采性,但主要是对警察恶意违法的惩戒,而非适用“毒树之果”的结果。同样,虽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迪克森诉美国案中重申了米兰达规则的宪法地位,但主要目的在于遵循先例和维护法院权威,其政治意义大于法律意义。 第五章介绍了米兰达规则研究的新理论和笔者所设想的发展前景。近年来,关于米兰达规则的存废之争虽然仍在进行,但也有很多学者把讨论的重点转移到对米兰达规则的改良上,提出对米兰达警告的内容进行修改,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米兰达警告,以宪法第四修正案作为米兰达规则的理论基础以及将米兰达规则的公共安全例外扩大适用于反恐活动。基于前文分析,笔者得出的结论是:虽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中将米兰达规则定义为宪法规则,但作为“米兰达后裔”的诸多判决已经逐渐削弱了米兰达规则的宪法地位。最高法院应当承认米兰达规则并非宪法规则,而这并不会导致米兰达规则的消亡。因为它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美国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对米兰达规则的关注应当从存废之争转向对其进行改良、发展的探讨。 关键词 米兰达规则美国宪法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一章米兰达规则概述 第一节米兰达规则的产生背景 早在17世纪,随着反对教会宣誓程序运动的开展,英国就产生了“反对自我归罪的权利”,这对其在北美的殖民地影响重大。截至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禁止使用非法取得自白的证据归罪和反对自我归罪的特权都已在13个殖民地中广为人知并得到尊重。许多发起美国独立战争的革命者都曾因反抗英国统治而被指控犯罪,他们对于刑事法律有切身体验,也因此更加珍惜刑事程序中的公民权利。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在建国之初就在各地宪法中确立了不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并最终将其作为美国宪法修正案而纳入宪法。 最初,美国对自白可采性的判断遵循英国普通法上的“自愿性”标准。直到1897年,美国的自白规则有了宪法基础。在布拉姆诉美国案中,联邦最高法院首次以违反宪法第五修正案反对自我归罪特权为根据对自白进行排除。在1936年的布朗苏密西西比州案中,美国联邦最

米兰达规则研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z_198613
  • 文件大小66 KB
  • 时间2019-04-07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