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A1.doc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实现教育强区的基础性工程,地位十分重要,为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一、评估办法(一)本指标体系共设4个A级指标,13个B级指标,48个C级指标(其中政府评估指标为9项、120分,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为39项、880分),总分1000分(其中政府评估指标为120分,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为880分)。具体指标赋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二)申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 县(市、区)的评估认定条件:县级自查自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总分1000分,评估得分不能低于800分。指标体系中A2“办学条件”督导评估总分不低于425分。一票否决指标:(1)带“*”号的16项C级指标:C10、C11、C12、C14、C15(建议此指标改为非否决指标)、C17、C18、C19、C20、C21、C22、C23、C25、C26、C28、C39;(2)有D级危房;(3)本学年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4)有弄虚作假行为。(三)评估等级评估得分950分及以上为优秀,949-900分为良好,899-800分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二、指标说明 【A1指标共三个 B级九个 C级指标(B1-C1,-C3,-C5,C6,C7,C8,C9)】A1组织领导(120分)A1-B1领导职责(20分)A1-B1-C1规划落实(10分)评估标准:县政府制定《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评分细则:有规划得3分,有分年度实施计划得 2分,视目标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赋 0-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检查方法:(1)查阅文件和会议纪要;(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需要材料《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1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按学年到三年)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计划(按学年到三年)2015,,2013年度没有6. 分阶段完成规划总结 没有按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按学年到三年)没有与创建教育强县,标准化,均衡发展相关的文件,方案,会议纪要,自治区和地区印发的相关文件,请示等等A1-B1-C2责任明确(10分)评估标准: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评分细则:成立创建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得 1分,有专门工作机构得 2分,有专门办公场所得 2分,视其他部门配合情况赋 0-2分,视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档案规范程度赋 0-3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检查方法:查阅文件档案;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需要材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新和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标准化,教育强县展工作领导小组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指标负责人统计表各类章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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