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五】为切实抓好“美丽乡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活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光政办〔**〕9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仙居。(二)、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分类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居民自治。认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加大财政收入,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街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分布推进。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区域保护,结合自身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布实施。、局部有限。在全面推进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主公路沿线和集中居民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三)工作目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全乡存量生活垃圾治理,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特别是贫困村垃圾治理。**年5月,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建设和摸底调查,制定**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6月15日前,完成50%的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建设手续,完成镇区内60%存量垃圾治理,消除县道、乡村道沿线的暴露垃圾。**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存量垃圾清理,所有同村道路和水域沿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成3个(长兴镇村、张湾村、袁湾村)贫困村,3个(仙居街道、北新村、徐楼村)有居民集中点的村共6个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2个(陈楼村、仙居村)贫困村,独山村、七里村、草庙村、滕岗村徐湾村5个村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高湾村、余庙村、何店村、苏岗村、肖店村5个村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乡5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户集、村收、乡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门的乡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各行政村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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