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27批准1994—07—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 2引用标准GBJ205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见图)。 :栏杆的垂直构件。:固定于立柱上端的水平方向设置的防护构件。: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杆件。;固定于立柱下部的防护板。 。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mm。—A·F的钢材制造。,焊接要求应符合GBJ205的技术规定。当不便焊接时,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第5章规定的结构强度。~50mm的钢管,立柱宜采用不小于50×50×~50mm钢管,立柱间隙宜为1000mm。×4扁钢或φ16的圆钢。横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380mm。×2扁钢制造。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挡板与平台间隙为10~20mm,室内不留间隙。。、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并做防腐涂装。 5强度要求栏杆的设计,必须保证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载荷不小于500N/m。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唐石河、徐世荣、宋元兴、王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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