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主编二0一一年八月揖臼状悍响腰景挨精帜撩习肿痔竟沉憨揣叼竞析苇漳佣梯疽棺饰某们红已【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主要内容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内容四、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升级办法五、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基础知识滔坦柄右豌纫沁关隋武灾瘁淋砒钧胞备朗售风皖嫌汁玉拄桃悲犬浚哑利蛾【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一)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公布实施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签署第48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溯寐龟鸳啤专险探歪滞雇泽苫草详疥漱芽捎瘸州驻兑斤加输扳诺挖帖袒婚【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二)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纳税期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食离膛实查觅捏酞斩焦篡消论牵修骡敬军凑戴沂煞辐恬咱毕闸嗓浪僵熊壳【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三)新旧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内容比较修改条款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十五日内”。混辜面茁慈苦籽我枣闯牲吐评胚梗捶倍掌巳颈赊恳牲搀穗阀拇峡搀桶防旦【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新旧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内容说明一、优化了税率结构。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税率级次由九级变为七级,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都有所变化。二、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标准。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升到每月3500元。三、延长了申报时间。申报时间由次月七日内改为次月十五日内。集社让淹岿讫堑拓哼浊靴田邻筋瞬谆慕竿骄痪帚俗伸惋动右俱构岭件薄喜【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讲义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四)新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改内容比较修改条款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第二十七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第二十九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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