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所工作制度
村卫生所工作职责
村卫生所作为三级卫生服务网底,主要承担辖区内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的疾病的初级诊治。
一、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二、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三、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四、参与农民健康档案建立与更新,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与记录。
五、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六、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的公示工作。
七、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药品管理制度
一、按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定期公示药品价格,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二、技时清理过期、失效、伪劣、变质药品,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三、凭医生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使用方法认真核对后执行配发并正确划价,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禁忌处方等错误时,应及时向开处方医生提出后方能执行更正。
四、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五、药品应按作用分类存放,明码标价。瓶签正确粘贴并保持清洁,排放整齐。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筹。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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