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市灾害城市灾害是指由于发生不可控制或未加控制的因素造成的,对城市系统中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物质财富造成重大危害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城市灾害几乎包含着灾害类型的全部,其灾害机理充满复杂的规律性。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把突发灾难性事件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内涵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应急管理的内涵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的定义,城市应急管理包括预防(prevention)、预备(preparation)、响应(response)和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应急管理的四个阶段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措施层,并通过对外围灾害层的抵御,以确保目标层的实现,即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是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可以概括为“一案三制”,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应急管理的内涵城市应急管理理论的归属城市应急管理理论归属于危机理论,它是以社会事件、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为主题的危机理论,又称之为公共危机理论。城市应急管理理论的演变20世纪60—80年代,西方危机管理研究出现了一次高潮,研究领域从政治领域向经济、社会领域扩展。从自然灾害领域向公共危机管理领域扩展,相继出现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理论著作。城市应急管理理论的发展演变20世纪后期,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此领域的研究。其中主要的研究机构有美国行政管理协会的危机管理分会、瑞典的危机管理研究和培训中心等。研究的趋势开始从定性研究向定量化研究转移,尤其重视微观技术性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从单一学科研究转向多学科研究。在研究的范围上,从自然灾害和政治领域向社会领域拓展。1994年,第一个国际性的应急管理组织——国际应急管理和工程协会成立,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应急管理体系的深入研究。城市应急管理理论的发展演变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开始重视对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研究和应对。198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制定了《区域突发事件的认识与准备计划》2005年联合国减灾大会提出:“在所有的社会阶层,特别是社区,建立应急机制和提高应急能力’’,宗旨在于促使公众增强对区域中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认识,制定合作行动计划,特别是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我国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的形成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共6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我国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的形成《预案》的推出背后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即“一案三制’’,其中“一案”即总体预案,而“三制”即体制、机制和法制。国家在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分级负责、资源整合、平战结合的大原则下,建立健全“一案三制”的应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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