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商付宝商家服务协议》框架合同本《商付宝服务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商付宝服务使用者(“甲方”)与商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就甲方使用商付宝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甲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合同,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合同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内容,且只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付宝服务的,则本框架合同在双方之间持续有效。本合同对与甲方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乙方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甲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全部内容。若甲方对本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通过乙方客服渠道进行咨询;若甲方不同意本合同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乙方对条款的解释,甲方应不进行后续操作。第一条相关定义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商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收付服务。:指甲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的“商付宝服务”时,乙方向其提供的唯一识别编号。甲方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数字证书,并具体使用“商付宝服务”开展交易,查询交易产生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指乙方开发的“商付宝”软件系统的软件接口,与甲方网站的软件系统对接后,即可通过甲方网站使用“商付宝服务”。乙方将依据甲方在确定本协议时所使用的商付宝账户与商付宝接口绑定;若甲方需在商付宝接口下添加其他新增商付宝账户,需通过书面形式或其接口下正在使用的商付宝账户邮箱向乙方指定系统后台发送申请,由乙方完成相应接口绑定工作,以保证甲方收款账户的安全性。(交易额):指由“商付宝”软件系统所统计的,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通过商付宝接口使用商付宝服务所完成交易的单笔金额,是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软件服务费用的依据。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有效期内建立,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完成的交易,相应的交易金额不计入交易流量,该交易金额计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流量内,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的,应按照该交易金额单笔的6%向乙方支付软件服务费。:指甲方支付预付服务费后,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即可使用的交易流量的最高值。:在甲方网站完成会员注册或者与甲方直接进行交易的用户。:,并为甲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服务。“商付宝”软件系统,以及甲方与甲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收付服务。向甲方提供商付宝账户,用于甲方即时在线查询使用“商付宝服务”过程中甲方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可用于甲方每天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该查询系统列明相关交易的时间、金额等。,并在该等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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