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客户适用机构客户参考成都银行芙蓉锦程理财“汇得益”2013年2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成都银行芙蓉锦程“汇得益”2013年2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作为个人客户购买成都银行芙蓉锦程“汇得益”2013年2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所签署的《成都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之附件,与《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成都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交易章程》(“章程”)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销售合同。若本理财产品同时对机构客户发行,本说明书作为机构客户了解本理财产品的重要参考。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客户仔细阅读理财销售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完成《成都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度评估问卷》,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并确保完全明白本产品投资性质、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根据自身情况做出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决策。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由成都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负责解释。一、理财产品概述产品名称成都银行芙蓉锦程“汇得益”2013年2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代码(编号):HDY2013022311销售区域四川、重庆、西安目标客户风险承受度评级为稳健型(II)、平衡型(Ⅲ)、进取型(Ⅳ)、成长型(Ⅴ):5万元起购,以仟元为单位累进机构客户:200万元起购,以百万元为单位累进发行期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8日,共6天。采用时间优先方式发行,额满停止发售。产品实际规模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发行规模为准;若银行认为实际发行规模未达募集资金下限的,银行可在发行期终止后,起息日前(或当日),宣告发行失败,银行与客户签署的本期理财交易合同同时终止,银行将于宣布发行失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进行公告并将理财本金按原路径退回客户账户(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登记日2013年6月9日为认购登记日,在登记日前,客户缴付的理财本金按活期存款计算利息。成立日2013年6月9日,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息。%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收益率测算方式:%,扣除托管银行托管费用以及理财产品管理费用后,因此,本期理财预期收益率可望达到实际收益计算方法理财实际收益=客户理财本金×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365×=运作年化收益率-运作年化税费率-本行年管理费率。、运用或处分过程中非本行收取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参与管理机构报酬和银行托管费等所占的比率。、销售理财产品收取的费用,即收取的银行管理费所占的比率。、等于预期年化收益率时,则不收取银行管理费;当运作年化收益率扣除运作税费率大于预期年化收益率时,则收取银行管理费,即银行管理理财佣金收入。。,本行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银行宣布理财产品提前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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