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自我教育,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努力提高我局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我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使领导干部熟悉、党员干部了解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增强我局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现将开展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我们党在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并取得显着成效,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当前,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5月,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这无疑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网”,明确传达出全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敢于接受监督、坦然面对监督、支持鼓励监督的坚定信心,体现了全省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建设,更在于制度的执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规范的管理、良好的业绩,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为认真贯彻学习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落实省州县关于“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不断提高局机关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确保局机关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序开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多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局机关一楼会议室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会上,钱局长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编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一是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二是学习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三是学习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四是学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以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学习手册为教材,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围绕“领导干部精通、一般干部熟悉、人民群众知晓”的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民政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各项活动
1、加强大宣传力度,确保学习活动有序开展。在学习活动中,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形式,边学习、边宣传,大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工作各项规定,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2、认真开展测试。按照上级的要求,县民政局及时组织三位副局长和一位局长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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