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方案
近年来,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项目工程的实施,我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但因各种因素制约,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显得尤为突出。为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条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改变农村中小学教师无房住、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和合理流动,保障“教者从优”,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均衡、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年起,计划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学校规模及教师实际需求程度,逐步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在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按照我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所有项目统一安排在永久保留的义务教育学校,其中优先安排边远艰苦地区学校、交流资教教师多的学校、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
(二)科学选址,经济适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学校实际情况,在校内选择不影响校园整体规划的适当场址,严格控制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面积,每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三)合理分配,优先安排。所有教师周转宿舍优先解决在职在岗特岗教师、资教交流教师、边远艰苦山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住房问题。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严格按照《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实行。
四、建设主体和享受对象
(一)建设主体。全县农村中小学。
(二)享受对象。所有农村中小学校的在职在岗特岗教师、资教和城乡交流教师。
五、项目工程过程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批复计划。严禁随意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工程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不得不调整的,必须先报批后调整。
(二)确保工程质量。一是按照“七统一”标准施工,严格要求管理项目。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规划、统一地质勘察、统一图纸设计、统一监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资金拨付等“七统一”,认真把好工程建设“三关”,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原则,按照步骤规范施工。二是按照施工程序,落实制度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特别在制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工程的施工环境、地质特征、用材价格,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管理计算出各项工程费用,保证让项目学校满意,承建商满意。三是成立项目监理会,负责监督管理。实施的每一个建设项目,不仅要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和项目学校的监督,还要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每一个项目学校都由校委会推荐成立项目监理会,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和职能部门予以解决,严格要求承建商遵守施工程序。四是严格资金监管,加强项目审计管理。教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促进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程序和办法,管好用好资金。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单位不得更改、截留、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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