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须知
为维护小区房屋结构完好和外立面统一的整体环境,又兼顾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中心请您务必在装修施工前,仔细阅读以下特别提示:
一、装修前请您务必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装修期间施工人员需到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凭出入证进出园区,车辆统一停放于指定位置,所有工人出入园区时必须佩带园区出入证。
二、本园区的装修时间:
非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敲、砸、钻等: 10:00-11:30、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不得施工。
三、请勿改变房屋原有设计用途、使用功能或结构,如需调整或改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请提供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意见。
四、装修时严禁改变或破坏房屋外貌,严禁在房屋外(包括外墙、门窗外侧、阳台、露台、设备平台等)安装、架设、搭建防盗窗(栅)、纱窗、升缩式晾衣架、遮阳篷、雨篷花架、广告牌、独立天线等,建议业主采用升降式晾衣架。
五、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应自备充足的有效灭火器(每户配2只2公斤的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或沙桶。装修公司也可向服务中心租用灭火器,每只灭火器收取保证金 200 元/只、租用费 15 元/月,待装修完毕,灭火器经服务中心检验完好,即退还保证金。灭火器如已使用,则收取相应费用。
六、装修时要关门装修,不得影响邻里。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非清运时间一律堆放在室内。垃圾清运时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可联系工作人员),垃圾堆放时间不可超过12小时,请先联系好运输车辆约好时间后,运输的头一天摆放到指定位置,第二天必须清理干净。
谢谢您的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热线: 025-52791306 、**********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水晶蓝湾 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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