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村集体财务审计建议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将乡镇和新农村建设作为审计重点”的要求,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显得十分必要。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能否稳定发展,也关系到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及农村社会的稳定。从审计实践看,制约和困扰农村审计工作的因素较多,一些政策问题亟待解决。
一、新时期农村财务呼唤专业审计
近年来,农村财务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财务公开、乡镇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实行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等多种程序和手段,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更趋规范和透明。但也有少数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出现村干部“近亲”理财“、亲信”理财,财务公开走过场。“双代管”运作不规范等,致使村级财务管理松散无序,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混乱,有限的资金大量流失。由于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农村财务问题久拖不决,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矛盾日益激化,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农村集体资产对支撑社会公益事业、稳定农村基层政权具有特殊的作用。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农村集体资产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作用将会不断加强。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在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审计后公开的村级财务,将杜绝数字失真、流于形式的现象。财务公开对于
“给村民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的作用,已为村干部和村民所亲见,由此,对村级财务状况做鉴定性服务的审计要求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农村财务需要一支专业审计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从而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现状
一是农村审计工作组织机构不适应。乡镇综合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被合并到乡镇财政所或县级农经局,工作缺乏权威性。乡镇一级农经干部中具有审计资格证的人极少。而取得审计资格的乡镇农经干部均是兼职审计,充当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近年来,实行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双代管”。代理会计一般由乡镇农经干部兼职,同时,乡镇农经干部又承担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这样不可能使审计结果取信于民,从法律上也行不通。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根据独立性这一审计监督的本质特征,审计主体应当是“独立”于被审计一方之外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二是农村审计工作条件不适应。一是审计工作时间得不到保证。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是乡镇农经员,但是乡镇农经员从事审计工作是兼职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农经员不可能像专业审计机构一样把主要精力花在审计工作上,审计就会很仓促。而审计工作的对象又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对象是村一级,相对来说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给审计特别是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免费服务的。到目前为止,国家财政部门还没有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审计经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时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审计实践中,因为没有经费,不得不尽量压缩时间,这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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