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博物馆志稿)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ZhejiangRevolutionaryMartyrsMemorialHall(以下简称纪念馆)是浙江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是纪念型博物馆。一、建馆史为缅怀、褒扬革命烈士的不朽功勋,教育、激励浙江人民保持和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1985年7月,由省委、省政府发文成立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筹建领导小组,开始筹建纪念馆。领导小组由浙江省和杭州市党史、民政、城建、宣传和各群众团体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邢子陶任组长,王邦铎、乐子型任副组长。1987年1月,浙江省民政厅党组发出浙民党组字(1987)1号文,决定向文学、常玉芳、祝光华任浙江省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办公室负责人。1987年8月,《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初步设计方案》经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审定,馆址设于杭州西湖云居山万松岭路100—1号,建筑内容有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碑、大型雕塑壁、烈士群雕、纪念亭、广场、甬道、车行道、附属建筑和园林绿化等,建筑面积7373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869万元,工程分两期进行。1989年3月,省民政厅党组发出浙民党组字(1989)3号文,决定向文学任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办公室主任。1991年5月11日,浙江省民政厅党组(1991)16号文件,向文学同志任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常玉芳任建设办公室主任。1991年9月,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建成。经过6年时间的分期筹建,,主要建筑: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烈士纪念馆、巨幅铜浮雕壁、大型花岗岩烈士群雕及杭州陆军监狱牺牲烈士纪念亭、积义亭等四个纪念、观赏亭阁景区及广场、甬道、上山车行道、停车场、茶室小卖部、花圃及服务管理用房等近三十个项目,合计建筑面积7100m2。工程总耗资近1700万元,其中省财政两次拨款1165万元。同年11月,省民政厅党组(1991)48号文通知,常玉芳同志任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1992年1月,省民政厅下达《关于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内部机构设置的批复》,同意纪念馆下设办公室、史料科、宣传科、保卫科。同年11月,省民政厅党组字(1992)46号文件决定,邬烈池任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1997年6月,省民政厅人字(1997)78号通知,邬烈池任浙江省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职务,由副馆长宋春松主持纪念馆工作。1997年10月,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纪念馆增设财务科。1998年3月,省民政厅人字(1998)41号通知,经研究决定宋春松任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同年8月,纪念馆增设园林科,负责馆区的园林绿化养护。2006年1月,浙江省民政厅发出浙民人(2006)11号文《关于陈小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由陈小德任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同年,纪念馆着手主馆改造改版工作,省民政厅成立了改造改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改造改版工作以“纪念革命烈士”为主题,着手进一步改造和完善主馆建筑和相关设施,丰富展示内容和展示手段,更好地体现科技手段与史料展示的有机结合、陈列布展与教育功能的有机结合,集中塑造和体现浙江革命烈士的“丰碑精神”。12月,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已通过省财政评审中心审批,,其中1200万元在省公益金中列支,其余列入2007年财政预算。二、陈列基本陈列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是缅怀、褒扬革命烈士、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陈列内容主要是近现代历史上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献身的浙江籍或者牺牲在浙江的革命烈士。其基本陈列采取“以史串人”的构思,采用编年体例,按照历史发展阶段陈列各个时期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并随着革命烈士资料的挖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不断调整、补充和完善。1987年纪念馆第一期工程开工之初,纪念馆建设领导小组就开始筹划陈列方案。1987年11月25日,纪念馆建设领导小组邀请省市有关部门代表及社科、党史、文物等方面专家学者就纪念馆陈列方案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形成初步陈列方案。1991年2月,纪念馆陈展方案经过专家的评审、论证,肯定了展厅陈列“以史串人”的构思和增加历史背景的布局。同年6月完成基本陈列的布展。纪念馆主馆面积4800平方米,分设序厅1个,报告厅1个,陈列厅4个。基本陈列放在四个陈列厅,介绍了自辛亥革命以来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近360位革命烈士的斗争事迹。共分几个时期:鸦片战争后的浙江、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和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展厅陈列图片1000余幅,文物400多件,雕塑20座及沙盘、油画等。纪念馆基本陈列除室内陈列外,还有一部分是室外基本陈列,包括革命烈士纪念碑、花岗岩烈士园雕、“蝶恋花”园雕、烈士诗文碑林等。1990年2月,第一期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落成,碑高2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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