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法则未遂事件管理海因里希法则(Heinrich'sLaw)又称“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或“海因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HerbertWilliamHeinrich)提出的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为: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非常可能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事故。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海因里希法则举个例子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长袖的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碾死。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使用已有数年之久。查阅四年病志(急救上药记录),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治疗处理记录,他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结果还是导致死亡。这一事例说明,重伤和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海因里西法则的另一个名字是“1:29:300法则”;也可以是“300:29:1法则”。事故发生的四个因素1人的不安全行为2物的不安全状态3管理缺陷4环境的不安全条件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人的不安全行为无防护或防护不当设备强度不够或非正常状态下运行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湿滑、通风不良、照明不足。物的不安全状态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管理缺陷高温、低温、采光、压力;安全通道、安全间距不足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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