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励及事故处理办法
目的:
教育和鼓励驾驶员保障行车安全。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年终安全奖:
驾驶员在赣州华亿通物流公司做满一年,并期间无任何上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交通事故,年终可享受公司安全行车奖金人民币三千元。
工作不足一年,超过六个月按月数计算(每月250元),不足六个月不享受。
安全奖于每年发放二月份工资时一并发放。
事故现场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听候处理;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同时向公司报告。并且清楚地说明事发地点。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逃逸现场。
保险报案及理赔:当事人需在24小时内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按保险公司要求,详细告知事故经过及相关事项。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实际情况评估是否要求保险理赔。
责任及等级认定:按公安机关查明的交通事故原因所确定的责任:无责、次责、同责、主责、全责。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所确定的事故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赔偿方案:
造成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由公安机关对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
造成交通事故只有经济损失的,公司实行扣发安全服务奖和赔偿封顶制度两种处罚。
所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公司按事故损失扣发当月安全服务奖(轻微事故扣300元、一般事故扣500元、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扣1000元)。无任事故大小,只要通过保险理赔的都将取消年终安全奖评比资格。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封顶:当事人最高赔偿一万元人民币(指保险公司赔偿后的损失部分)。
所有车辆刮碰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参照交通事故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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