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绵工商三函〔2009〕42号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工商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 《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县局批准,现印发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另外,整顿方案的附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请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的情况。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绵阳市三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国办发[2009]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28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工商食字[2009]64号)以及四川省工商局印发的《四川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顿工作任务和重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省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围绕食品流通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消费者举报多和质量不合格的食品,以及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集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要在已开展为期4个月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查阅登记注册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未参加年检、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同时,对主体资格合法的经营者要按照主营和兼营方式,掌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数量和在集贸市场内外的分布情况。要将此项任务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对各类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实行动态监管,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根据经营主体变动情况,及时变更数据并逐级上报,切实做到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数据准确,监管责任落实。。一是检查食品添加剂是否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二是标签上是否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三是标签、说明书是否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四是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五是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清楚、明显,容易辨识。六是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七是开展食品添加剂定期和专项抽查监测,检查是否存在不合格,掺杂、掺假等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管、市场巡查、食品质量监测,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等工作,对销售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许可证、无合格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并以座谈会、恳谈会等方式教育警示其他经营者;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把销售食品添加剂较为集中的经营场所和地段作为重点监管场所,把流通环节销售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以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方式,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经营管理制度;要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的供销追溯制度,购销食品添加剂前,应当索取对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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