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情况综述 作者姓名:谢铁军、寿比南、王晓雷、李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于2007年5月立项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修订任务书,2007年9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起草组工作会议,讨论了《容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7年1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起草组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容规》征求意见稿并以质检特函[2008]10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8年5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在修订过程中,起草组还多次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容规》修订中的重大问题,并且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08年7月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研讨会,讨论《容规》中无损检测部分的修改。2008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8年9月本规程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现正在向WTO/TBT进行通报。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吸收事故教训;提出基本安全要求,重要变化要有调研、数据的支撑;强化使用管理,强化应急救援预案;体现节能原则;促进生产,方便企业;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规范与标准协调一致。在实际修订工作,考虑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各项要求、名词术语等接轨统一,变更安全监察主体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转化《容规》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立其在法规标准体系中的层次,基本保留原来的结构框架和主体内容。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且不涉及技术细节。与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国策相结合,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如安全系数调整、换热器热效率、保温保冷要求、定期检验耐压试验问题等。力争解决压力容器分类问题,引入危险性、失效模式的概念,从单一理念上对压力容器进行分类监管,突出本质安全思想。调整《容规》适用范围,覆盖《条例》范围内尚未纳入安全监察的全部压力容器;同时,将原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改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另行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并暂时保留超高压容器、简单压力容器、非金属压力容器等新近颁布的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调整一些过于刚性的规定,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留有出路和渠道,简化程序。调整一些不合理、过时的规定,如液化气体设计压力、有色金属、胀管率、安全阀定压、材料复验、焊接试板等问题。除压力载荷外,还要充分考虑其它载荷(风、地震、疲劳等)和介质对压力容器安全性的影响。与科技工作协调,考虑吸收先进科技成果,拟引入风险评估RBI检验技术、无损检测TOFD方法、缺陷评定方法等成熟科技成果。调整(删除)过细的数据表格,增加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提出信息化工作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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