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药学专业认证制度分析及对我国药学专业认证的启示
王磊,杜玉民,朱德荣,曹德英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石家庄河北 050017)
[摘要] 美国的药学专业认证制度始于1932年,迄今已有80年的发展历史,达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我国的药学专业认证始于2007年,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通过对美国现行药学专业认证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希望对我国正在开展的药学专业认证试点有所启示。
[关键词] 专业认证;药学专业;分析;启示
在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及专业的认证是自愿进行的,但学生如果选择非认证专业学习将会丧失某些奖学金资助和就业机会。比如,在认证的教育机构和专业注册的学生可以申请美国联邦奖学金,而非认证专业的学生则不具有申请资格。对于药学等卫生类专业的从业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前提是取得认证药学专业的毕业证书[1]。认证制度是一个专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外部保障,保证了该专业的毕业生在初次进入工作环境时具备了预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本文作者在美国杜肯大学药学院(Duquesne University, Mylan School of Pharmacy)学习和工作多年,亲身经历了美国药学专业的认证过程。通过对美国现行药学专业认证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希望对我国正在开展的药学专业认证试点有所启示。
美国药学专业认证制度分析
于1932年成立的美国药学教育认证委员会(the 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Pharmacy Education, ACPE)是专门从事美国药学专业认证的机构,1975年后认证范围扩展至对提供药学继续教育机构的认证,其主要任务在于保障并提高美国药学教育的质量。作为独立自主的认证机构,ACPE的委员会由10人组成,其中美国药学院联合会(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of Pharmacy, AACP),美国药师协会(the American Pharmacists Association, APhA)和全美药学委员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oards of Pharmacy, NABP)各推选3名;美国教育委员会(the 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推选1名。从1952年起,ACPE获得美国教育部(the .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的认可开展药学专业的认证,并于2004年4月获得了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的认可。现行的认证标准S2007于2006年1月15日被采用,于2006年2月17日正式发布并于2007年7月1日开始执行[2]。,2011年2月14日开始执行
[2]。认证标准每6-8年修订一次,执行大纲则可根据需要随时更新。ACPE的认证标准S2007对美国药学高等教育的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任务、计划和自我评估的标准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保证药学院具有明确的任务、预期的目标和追求的价值,并制定详细的战略计划以完成这些任务和目标。同时,药学院还必需建立自我评估机制以确定任务和目标的完成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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