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凡符合美为选民。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即选民在选举日投票选举的不是总统,而是总统选举人,最后由选举人去投票选举总统。例如,一个选民要选举民主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他事实上是把票投给他那个州的民主党选举人。如果他想选共和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他就把票投给共和党的选举人。如果某一党获得州内半数以上的选民的选票,即使是多一票,这个州的选举人票就全都归该党所有。 每个州选举人的数目,等于该州在国会两院的正式代表人数。1980年美国的总统选举人共538名,加利福尼亚州有45名选举人,而人口稀少的6个州和首都华盛顿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都只有3名选举人。总统选举人在本州首府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后,投票结果送往华盛顿,在两院的联席会议上打开票箱计算票数。取得过半数选票的人,即当选为总统。 某一州的“选举人”票由哪一位总统候选人获得则取决于哪一位总统候选人能够在该州的普选中赢得简单多数,即在州一级普选中得票数最多的总统候选人也就自然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根据州一级的普选结果确定该州“选举人”票的归属的过程可以概括为“多数取胜、胜者全拿”。 由于美国各州人口数量的差异而导致各州的“选举人”票的数量也相差不少。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拥有的“选举人”票就多达54张,其他一些大州如纽约州为33票、得克萨斯州为32票、宾夕法尼亚州23票、伊利诺伊州22票、俄亥俄州21票,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怀俄明州、特拉华州、佛蒙特州、南达科他州、北达科他州、蒙大拿州这几个州都仅有3张“选举人”票。由于各州所具有的“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不少,因此,在选举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即一个总统候选人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赢得较多的选民票,但如果他从各州得到的选举人票少,他仍会在选举中落选。举一个例,1888年总统选举时,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利夫兰获得的选民票比共和党的哈里森多9万张,但是哈里森获得的选举人票比克利夫兰多1张,结果,哈里森当选为总统。因为总统选举的结果取决于“选举人”票的票数,而“选举人”票又相对集中在几个大州,因此美国总统选举的重头戏往往集中在几个主要大州选票的争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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