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车身广告”合法性毋庸置疑时间:2010-3-1313:14:56来源:浏览:399 次 南京晨报2007年11月5日中有一篇名为《私家车上做广告赚油钱》的文章,其中提及了“全国唯一的私家车车身广告交易中心”,并且为了证实甲客网的业务合法性,记者还致电了南京的“工商”部门和“交管”部门了解情况。并在报道中证实了,通过相关审批,私家车车身广告是合法的。 私自利用私家车车身张贴标语是违法的吗? 在人们的概念里,有这样一个误区,“私家车车身广告”就是在自己的车身上贴上广告标语。其实,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如何正确理解“私家车车身广告”呢?首先要区分“个人行为”和“商业广告”。个人未经许可私自利用车身张贴广告标语的行为,是违法的。而通过拥有广告发布权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向工商报批,并且审核通过,在交管规定尺寸内统一张贴的才是“私家车车身广告”,受法律保护。 工商:私家车做广告须申请审核 私家车做广告是否合法?记者采访南京市工商局的广告管理部门了解到,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广告的发布要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如果私家车主自己和商家谈广告,要首先在车管所备案后,再到工商部门登记,工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后,才能允许私家车上路发布广告,避免出现“花花绿绿”的私家车身广告影响市容和交通环境。交管:不能改变主体颜色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的赵警官告诉记者,过去只允许公交车做车身广告,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喷涂、张贴车体广告的前提是不影响安全驾驶。所以,被批准做广告的私家车也要遵守交管规定,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箱盖不允许粘贴广告,而且不能改变车的主体颜色,所有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体的2/3。《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说明:在涉及到喷漆广告的部分,甲客网及项目合作单位,将负责为车主申请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并且广告任务结束后负责承担车漆还原费用。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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