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孝”-汉语言文学释“孝” 薛蓓摘要:“孝”字最早见于金文,西周语料中,“孝”的对象全为死去的先祖考妣,结合“孝”的字形,可以得出“孝”的本义是专门针对先祖考妣的祭祀,其行为主体是宗子,行为对象是先祖考妣。当这种行为的主体和对象都发生改变时,“孝”就由“祭祀”引申出“善事父母”义,成为“孝”的核心义项,并进一步引申出其他义项。“善事父母”这一行为的中心义素由“行为”变成“人”的时候,“孝”就由“善事父母”引申出“孝顺的人”。当“善事父母”中的限定义素减少,只保留了一个义素“善”,“善事父母”引申出“一切善德的通称”。“善事父母”最基本的要求是在物质上对父母进行赡养,因此,“善事父母”又引申出“畜养保育”义。“善事父母”的主要内涵是关于子女怎样对待健在的父母的,当父母去世后,这一行为就延续为子女如何对待过世的父母,“善事父母”又转移为“和丧事有关的一切活动”。关键词 :孝本义引申义近年来,人们从文化角度对孝文化研究的很多,从道德方面对孝道进行的研究也比比皆是,但从文字角度对“孝”进行的研究却很少。对于“孝”的本义,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善事父母;祭祀鬼神、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等。这些研究,都对“孝”的本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也给人们研究“孝”的起源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视角,但上述研究尚存在一些理论依据的不足。而对于“孝”的引申义,则尚未见到相关研究。因此,如果能以各家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有关“孝”的材料进行再整理和分析,应该可以对“孝”的本义提出更科学的解释。同时,以本义为起点,对“孝”的常用义项的引申脉络进行梳理,更可以加深对中国孝文化的理解。一、“孝”的本义学术界对于“孝”的本义存在很大争议,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认为“孝”的本义是“善事父母”,古代字书大多支持这一观点。东汉许慎《说文·老部》:“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尔雅》:“善父母为孝。”今人徐中舒《汉语大字典》:“金文‘孝’字上部象戴发伛偻的老人,下面是‘子’搀扶着老人。”第二,认为“孝”的本义是“祭祀鬼神,尊祖敬宗”。查昌国《西周“孝”义初探》:孝的对象——先祖考妣是死去的人。[1](P22~27)舒大刚《中华孝道文化》:“‘孝’字上部象尸,下部象行礼之孝子。”[3](P209)焦国成、赵艳霞《“孝”的历史命运及其原始意蕴》:“追祀事鬼、继志述事是‘孝’的本义。”[6]第三,认为“孝”的本义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如宋金兰《“孝”的文化内涵及其嬗变》[4]。上述三种观点都提出了各自的依据,但都不完善。所谓词的本义,就是词的本来意义,也就是从记录词的汉字的字形结构上所反映出来的、并且在古代的书面语言材料中得到证明的意义。因此,要确定“孝”的本义,一方面应考察“孝”的字形,另一方面要考察“孝”在文献中的用法。“孝”最早的字形见于金文,这个字形的下半部分,学界是没有分歧的,都认为是“子”,但对于上半部分字形的理解,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上述第一种观点和第二种观点的分歧就在于“孝”的上半部分“耂”究竟指代在世的父母还是已经去世的先祖考妣。如果“耂”指代在世的父母,那么,分析“孝”的整个字形,其意义应当是“善事父母”;但如果上面的“耂”指代已经去世的先祖考妣,则第二种观点更为可信。对于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查考文献来解决。对西周到清代所见关于“孝”的语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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