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档案管理制度.docxXXXX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为全面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内容, 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根据《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综合档案、人事档案、财会档案、医疗档案、科研档案、病历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各类档案的管理。二、档案类型(一)行政综合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母婴保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各类证件;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固定资产档案;各类文书档案;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医疗、护理、财务)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工作报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二)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非在编人员劳动合同、工资、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个人行评、医德考核等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三)财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各类审计账册及报表;各类会计账册及报表;其它应保存的文档及资料。(四)医疗档案,包括医疗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医疗计划、总结;处方章印模;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医疗技-1-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医疗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突发事件、传染病暴发流行抢救工作记事、照片、录像、总结等文件材料;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质量检验报告、药检证书等有关材料;开展医疗合作形成的协议书、合同、聘书等。(五)科研档案,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主要包括:科研准备阶段:科研课题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调研报告,方案论证和协议书、合同等文件。研究实验阶段: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计算材料,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材料,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等。总结鉴定验收阶段: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参加人员名单,技术鉴定材料,科研投资情况,决算材料等。:成果和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 ,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六)病历档案,包括住院及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 X光片等。(七)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合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八)基建档案,按卫生部《医药卫生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基建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概算、预算、决算、器材管理等方面的-2-文件。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医院档案室是收集和保存本院档案资料的部门,上级下发的公文以及院部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由办公室统一归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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