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银发〔2006〕144号文印发)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政务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依申请公开是重要的公开渠道之一。第三条本制度的依申请公开是指除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外,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与该事项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第四条下列政务事项或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事项或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二)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分行及中心支行内部的研究信息、工作信息以及议事规则等事项;(三)涉及公共安全或公开后可能引起社会混乱的信息;(四)与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五)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政务事项或信息。第五条依申请公开应当遵循严格依法、真实准确、方便快捷的原则。第六条申请人向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申请获取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应当提交《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申请表直接到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取。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上应须填写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四)获取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应当保证《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第八条公民向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申请获取政务事项或信息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注明机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第九条申请人要将填写完整的《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直接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交。第十条政务公开办公室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当日及时予以登记。第十一条依申请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的程序是:(一)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申请,并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职能科室承办;(二)政务公开办公室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送有关科室,主办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三)主办科室就拟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向保密工作部门会签,涉及法律问题的,同时会签法律事务部门,会签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处室反馈意见;(四)政务公开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齐哈尔市中心支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