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各业主:现就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公告如下: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应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该组织一般由5-11人单数组成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我小区自交付使用已有6年时间,一直没有成功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小区的一件憾事,这给小区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此,为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和物管工作能上一个新台阶,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经业主提议,从即日起策划成立业委会事宜,由于各种原因,很难再同一时间召集齐全体业主开业主大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诉全体业主,请大家在15天内从速积极提名业主代表,在代表中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然后公示15天,如果没有异议第一届业委会将正式成立并开始履行其职责。请业主将提名交到物业办公室张学宝手里,由他代为召集所提名的人员,为组建业委会尽一份力。特此公告小区部分业主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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