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器材管理规定.doc上海杉达学院医用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办法(试行)为完善我校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医用应急救援器材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办法,请相关部门按照执行。本办法适用范围1、学校所有急救设备。2、常备的应急药品、消毒用品和防暑解毒应急药品。二、管理的要求1、保健站负责对学校急救设备的配备情况及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应急设备齐全、有效。2、后勤保卫处对应急救援器材存储、检查、维护、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器材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三、管理的内容1、应急救援器材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学校保健站对现有的应急救援器材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器材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3、日常需用设备,由需求单位至保健站应急设备分管人员处填写申请单,报领导审核,审批后实施。分管人员做好平时应急设备的领用登记手续,并及时根据台帐增添设备。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保健站应由专门责任人按规定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器材、补充缺失的器材、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后勤保卫处,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急救设备运用和基本急救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师生掌握应急救援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采购应急设备应到上海市一级医院或附属门市部,以保证设备质量。急救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医疗器械公司负责维修,不得自行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拆解维修。新购设备由保健站专职人员验收并且进行存放,建立台帐记录。本管理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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