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城华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
建设单位:东莞市基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1建设项目概况
东莞市基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樟木头镇樟罗凹背围(北纬 22°54’”,东经114° 3’”)建设樟城华庭项目。
,总用地面积为4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4栋17层住宅楼,5栋22层住宅楼,1栋25层住宅楼,1栋21层住宅楼,23层写字楼1栋,1栋3层的商业楼,及配套公建设施。项目设停车位648个(其中室内555个,室外93个),居住户数705户,居住人数1763人,%,设1000KW备用发电机1台,项目预计开工时间2012年04月,完成时间约2015年10月。
2工程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汇总详见表2-1至表2-3。
表2-1 项目废气污染源汇总
序号
污染源
产生量(t/a)
去除量(t/a)
外排量(t/a)
1
SO2
2
NOx
3
烟尘
4
CO
0
5
HC
0
6
油烟
表2-2 营运期水污染源汇总表
序号
污染源
产生量(t/a)
去除量(t/a)
外排量(t/a)
1
综合生活污水
171185
——
171185
2
CODcr
3
BOD5
4
SS
5
氨氮
0
6
动植物油类
7
TP
表2-3 项目固废污染源汇总
序号
污染源
产生量(t/a)
处置量(t/a)
排放量(t/a)
1
生活垃圾
723
723
0
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区范围内监测点的NO2、SO2、TVOC小时浓度均处于较低水平,PM10日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监测断面的水质中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体要求。可见,石马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体的要求。
3、声环境
项目东、南、北面边界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规定的2标准,西面边界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达到4a标准的要求。
4、生态环境
项目选址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早已不复存在,周围区域多为人工作物和常见绿化植物,未发现国家珍稀濒危物种和各级保护植物。
4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施工单位必须向东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该项目设计当中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生态及社会效益”的原则,需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则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废水排放总量为469m3/d,废水中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樟木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类B标准后排放到石马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发电机采用清洁燃料0#轻质柴油,含硫量低,燃油尾气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由于项目使用管道天燃气,厨房采用天燃气为燃料,由于管道天燃气燃烧完全,燃烧产物简单而无明显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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