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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市级统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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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市级统筹方案规则方案范文:社保市级统筹方案是由XX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社保市级统筹方案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社保市级统筹方案的正文: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基金保障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社会保险区域统筹层次的通知》(粤府[2001]59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的通知》(云府[]3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统筹范围对全市的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养老保险的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实行县(市)统筹、管理,市级调剂。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原结存的基金以及新征缴的保险费全额划至市财政专户;新征的养老保险费除按本办法确定的比例上划市财政专户,用于基础养老金发放及上解省的调剂金外,剩余的部分和追缴的历欠、积累的全部基金(含个人帐户)及历年赤字,全部留存各县(市),用于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历欠是指本年度以前的欠费。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市对县(市)采取分帐结算的办法,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基础养老金的基金当期出现超支的县(市),如能完成市分解下达各项社保目标任务的,超支部分由市和相关县(市)各负责50%;如不能完成市分解下达的各项社保目标任务的,超支部分全部由相关县(市)负责,市不给资助。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一)征缴基数: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缴费工资上下限的标准,即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个人按本人工资、薪金申报,工资、薪金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征,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征。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地方所属企业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含垂直企业,具体数额按市统计局的统计数为准。(二)征缴比例:按征缴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按行业确定缴费比例);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三)征缴办法:按照粤府[2001]l号文件规定,实行地税部门征缴,逐步过渡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管理办法(一)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基金管理(1)各县(市)地税部门负责把征收入户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本辖区参保人员应缴费工资总额的%,直接及时上划市财政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用于全市基础养老金发放和上解省的调剂金;其余到帐基金(包括上划市后剩余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及追缴到帐的历年欠费),划入县(市)财政局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用于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及其他支出(如个人帐户基金的转移、退保、一次性养老津贴、一次性死亡待遇等),结余部分作为县(市)当期养老保险结存积累。(2)市财政于每月10日前将各县(市)应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划入县(市)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用于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各县(市)财政局在每月15日前将离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支出额下拨到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发放工作,养老金要100%社会化发放。 2、养老保险待遇(1)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离休人员按25%计发。因离休人员待遇计发标准已和机关、事业单位同级人员待遇基本持平,基础养老金提高的差额部分,用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冲减。过渡性养老金按粤府办[2002]6号文规定核定基数,实行市级统筹后不再重新核定。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计发。(2)待遇调整:养老金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统一调整。 3、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1)上解省级调剂金由市按规定统一向省上解。(2)省下拨的调剂金,主要用于补充县(市)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支付。(3)各县(市)支付的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缺口,可动用历年积累进行补充。无积累的县(市),缺口资金由相关县(市)自行解决。 4、退休手续审批程序(1)参保人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其退休手续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2)参保人因从事特殊工种或因病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其申办手续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再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二)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金待遇:统一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享受条件和期限按《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凡符合条件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申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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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