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1)保证出口商凭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取得货款。2)出口商可以按时收汇。3)出口商可凭信用证通过打包贷款或押汇取得资金融通。:1)可保证进口商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2)保证进口商可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3)进口商可凭自己的资信及开证行对自己的信任,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从而取得资金融通。:1)可利用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交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2)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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