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诚信意识,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分为考试违规和作弊两种。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和性质的轻重及认错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考试包括考试、考查。第四条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在校期间,第二次有此类考试违规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考试开始后,未将书包、书本、笔记、资料等放在指定位置的(开卷考试除外);未在指定的位置参加考试的;若桌面、桌内或座位旁有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内容或资料,学生在考前未检查或检查发现后未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的;不在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不在规定位置答题,或在试卷上做标记的;其他违犯考场规则性质较轻的。第五条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无效,记为“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在校期间,第二次有此类考试违规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不带考试证件,坚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迟到超过考试规定时间仍强行进入考场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打手势的;在考场或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自行互借文具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他人索要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或未马上向监考人员报告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和草稿纸(学校统一印制)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第六条学生在考试中或在考试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对于此类作弊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无效,记为“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学生在校期间,第二次有此类考试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或事先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和图表等抄写在桌椅、衣服、文具和身体上的;(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交卷后再返回修改或在考场内朗读考试内容的;(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五)考卷未交前虽经允许离开考场,但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资料或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的;(六)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第七条学生在考试中或考试后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学生考试作弊。对于此类作弊的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无效,记为“0”分,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在校期间,第二次有此类作弊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擅自调换座位或擅自传、接物品的;索要或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后以不正当手段更改考试成绩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的;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在考试过程中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雾里看花
  • 文件大小39 KB
  • 时间2019-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