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青龙峡水电站建设临时租赁农村土地的申请报告武都区枫相乡人们政府武都区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我们是“陇南市青龙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主要从事中小型水电站的投资、建设、开发水力资源。经十余年的勘查、论证、设计及各项政府批文和相关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具备陇南市青龙峡水电站工程全部开工条件,为此,特向武都区枫相乡人们政府、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申请青龙峡水电站工程建设临时施工项目部驻地及施工临时道路使用租赁农村荒地。其租赁农村荒地具体地点位置、面积如下:一、陇南市青龙峡水电站拦水坝、引水洞进口段施工项目部驻地、及施工临时道路需要租赁武都区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强家湾社荒地约亩。(详见附租赁地规划草图)二、陇南市青龙峡水电站引水洞1支洞(除渣洞)施工项目部驻地、及施工临时道路需要租赁武都区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木鱼社荒地约亩。(详见附租赁地规划草图)我公司经过认真考察、现场勘查并根据青龙峡水电站施工建设合理布局,尽量不占用影响当地村民常用土地的原则,优化我公司青龙峡水电站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施工方案,经现场测量确定了实际租赁农村荒地面积。为此,我公司经过董事会会议、青龙峡水电站工程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特向武都区枫相乡人们政府、武都区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强家湾社、木鱼社申请租赁以上两处荒地,租赁两处荒地使用权为3年。该两处荒地用于陇南市青龙峡水电站施工建设临时项目部驻地及施工临时道路使用(详情见我公司同村委会的荒山荒地租赁合同条款)。具体的承租原则是: 一、在双方协商后正式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迅速着手陇南市青龙峡水电站施工建设全面组织安排施工准备工作,充分尊重与吸纳当地政府、村委会的指导意见,我公司负责办理有关荒地的租赁工作手续,请贵地乡政府、村委会配合协助。二、合同期内,我公司向武都区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强家湾社、木鱼社缴纳合同约定的土地租金;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武都区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强家湾社、木鱼社无偿收回该地块使用权,但我公司保持优先续租权,续租事宜届时另行协商议定。三、合同期内武都区枫相乡人民政府强家湾村委会强家湾社、木鱼社与我公司将基于该地块的实测面积,提供土地平面图,按陇南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租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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