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模板办事项名称供电、供水、供气等户主变更证明子项无网上运行类型网上受理联系电话0553-8430021监督电话0553-8430000行使依据镜湖区相关文件规定公共服务对象居住在本市区内的合法居民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场地照片等相关证件。服务范围居住在本市区内的合法居民申报材料1、_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________——___申请人提供_____;流转方式:R原件□扫描件(可以复选)2、家庭成员现经济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___申请人提供_____;流转方式:R原件□扫描件(可以复选)办事程序受理:由村(居)委会一站通服务点窗口受理人员。受理时候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由网格员或城管专干在受理单上签字认定),对于符合条件则进行受理并盖村(居)委会电子印章。(即时受理)转报:(若需街道(镇)办事处盖章确认的,提交街道(镇)城管中队外调并盖章,转街道(镇)办事处加盖街道(镇)电子印章并返回村(居)委会一站通服务点窗口),彩色打印交办事居民,办结流程。(时限_2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__20___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_个工作日收费情况□是R否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是否发件□是名称:R否发寄件详细地址备注:扫描件指通过高拍仪或数码设备采集的证件图像,如部门需纸质复印件,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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