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示范性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法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水平,在我校改革发展中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示范性党支部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规为准绳,紧密结合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夯实基层党支部阵地,强化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使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总体目标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的要求,努力建设班子健全、制度落实、教育经常、管理严格、监督有效、作用明显、群众拥护的基层党支部以及高素质党员队伍,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师生公认、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校级"示范性党支部",充分发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示范性党支部建设要求完善组织设置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班子配备齐全,委员分工明确。支部委员会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届满要按时换届,委员出缺要及时补选。健全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必须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各党支部应分别做好党课记录,记载本党支部参加党课的党员人数、姓名、党课时间、内容等。 。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支部书记要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每年结合年终工作考评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年与所在支部的党员谈心不少于2次。做到党员在工作和职务变动时必谈;党员在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必谈;党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在廉洁诚信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结合实际明确党员责任区和先锋岗,开展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每月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党费管理使用严格规范。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和流程。规范台帐管理 。建立党员信息动态管理台账,认真填写四川省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和日常管理纪实表,记录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近年来的主要帮扶措施等。 。使用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情况,反映党员活动的方式、次数和特点。 。记录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记录支部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时间、金额情况。抓好硬件建设 。有条件的党支部应建设固定的活动室,设置相应的支部生活园地,设有醒目的"支部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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