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做好201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生源信息数据进行电子注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信息核对要求2014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以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的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下发,请把表格中空白部分信息补充完整,不要改变电子表格数据结构,如有信息改动,把改动部分标注成红色字体,并在“变动原因”栏注明变动原因。,发现在籍学生遗漏要及时添加信息(标红,插班生不报),在“变动原因”栏注明:遗漏加入、校外转入、校内转专业入、留级入、休学入;把休学、留级、转学到外校、退学、开除等2014年不能毕业的学生信息经核实后删除。“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源所在地”、“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等信息,如无误,在“变动原因”注明“正确”;学籍信息如需变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可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一是信息纠错:在高招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学籍信息填写错误,未及时更正,将错就错参加高招考试,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由学生向原就读中学、县(区)和省辖市(或计划单列县、市)高招考试所在地招办提出更改申请,再由省招办进行纠错,并报教育部或教育厅进行备案。二是信息更改:因个人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更改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学生本人提交学籍信息更改申请;b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c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联系方式);d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复印件一份;e入学后的正规缴费发票原件;f学生档案。在校生学籍信息更改程序为: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学生所在的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教育厅审核备案,请在2014年元旦前提供有关材料,过期不再受理。3.“生源所在地”为学生参加高考的地方(专升本、研究生尤其要注意),请填写到县区,格式为“××省(自治区)××市××区”或者“××省(自治区)××县”(切勿写成“”××省(自治区)××市××县,直辖市应写为××市××区(县));为便于发布招聘信息和就业工作通知,请务必在“手机号码”一栏输入毕业生常用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一栏输入毕业生常用邮箱。,各学院以“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身份证号”、“变动原因”等栏目生成表格,打印出来,副书记签字后上交就业中心,同时提供本学院核对后的全部EXCEL格式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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