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
10秋季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为落实“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电大《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广东省电大《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两部分,其中社会调查占3学分,毕业论文占5学分。
一、社会调查
(一)社会调查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的综合实践环节之一。社会调查必须在学生学习行政管理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基础上进行。
(二)社会调查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行政管理的了解,让学生接受行政管理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使他们具有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通过社会调查,可以增加学生对社会实践的了解,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三)社会调查的内容应限定在本专业实践范围内。学生应根据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
(四)社会调查可采取到行政机关实习、实地综合考察等形式进行,具体的实习或考察单位由学生自主联系。
(五)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依据。参加行政机关实习、实地综合考察等活动的学生应独立完成调查报告,完整的调查报告包括:社会调查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不多于4000字。
(六)社会调查的时间从2012年6月19日开始,2012年8月30日结束。学生务必于2012年8月24日完成社会调查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指导教师审阅,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调查报告的修改,在2012年8月24日前将社会调查报告打印装订成册,并交给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导员收齐后转交给指导教师,逾期不交者,不给学分。指导教师在2012年8月30日之前完成对社会调查报告的批改,交学校综合实践教学审查小组进行复审。
(七)社会调查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汕尾电大综合实践教学环节领导小组复审,省级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
(八)指导教师以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作为初评成绩的依据。
(九)社会调查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等级百分制。各地电大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选题(占10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3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30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70-79分(含70分)为中等,60-69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十)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调查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调查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十一)社会调查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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