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申请人名称:)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具体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专业法律、法规名称)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延续。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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