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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征收补偿.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2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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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宪法》关于土地征收的补偿莇《宪法》第8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作了规定。根据该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该款同时规定,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这是农民财产权的基本保障。袅《宪法》第9条第l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这是农村集体享有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的所有权的宪法依据。螃《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这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宪法依据,我国宪法明确保护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非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剥夺或者侵犯。该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规定是国家进行土地征收的宪法依据,也就是说这一条款赋予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的权力,但是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该条同时规定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是必须予以补偿,也就是说无补偿即无征收。该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根据该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进行,任何私自转让土地,非法征收、征用土地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薈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袅《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不会对土地问题做出详尽的规定,在土地问题上《土地管理法》是根本性的法律,。《土地管理法》第47条是有关土地征收补偿的核心规定。袀(一)第四十七条艿第一款羄本条第l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该款规定,,也就是按照征用前利用土地能给土地权利人带来的收益进行补偿。羅第二款芀本条第2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本条款明确规定了对耕地进行征收所需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本条款同时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但是此处的规定只是一个笼统的规定,具体标准仍需要各地行政机关进一步细化。螇第三款羇对于其他土地的征收,本条第3款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这表明对于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我国《土地管理法》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来制定,同时制定该标准时应当参照耕地的补偿标准。肅第四款蚁本条第2款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未作规定,该条第4款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同样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该项标准。葿第五款螆本条第5款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差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膅第六款肂本条第6款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是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补偿的立法原则是合理补偿,而不是按照实际损失补偿,这就可能出现补偿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现象,对此该法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同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羇第七款薅本条第7款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芄(二)第四十八条蒃《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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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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