膃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薃关于印发绵阳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螇肆各县市区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蚂现将《绵阳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罿附件:绵阳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衿芄肂螀袀薇螅蒀蚇蚅膅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芁蝿肇薄绵阳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羁螀根据全国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膆一、工作目标肃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我市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整治中体现并且提升我市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和权威性。螁二、工作职责薈在市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全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检查、督查工作。市局负责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及连锁公司绵阳城区单体药店的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及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局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集中整治行动。薈三、工作重点蒃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全面检查的同时,突出检查重点,切实解决药品经营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有挂靠经营、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走票”、“过票”行为,是否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购销票据与购销药品数量是否一致,购、销、存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是否一致、是否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行为、驻店药师是否履职尽责,是否有违规通过网络购销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进货来源把关不严、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进货、经营假劣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是否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是否存在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购销票据与购销药品数量是否一致,购、销、存记录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出租、出借柜台、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情况。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要作为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蒂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对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管理基础薄弱的GSP跟踪检查问题较多的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要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虿四、工作步骤蚆集中整治为期4个月(2月下旬至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袂(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下旬至3月31日)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向社会表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态度和决心,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营造良好集中整治氛围,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螀(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5日至3月31日)螅市局及各县市区城局要根据工作职责的划分及时召开所有监管相对人的动员大会、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有关要求告知,并按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和承诺书,批发企业连锁公司、绵阳城区单体药店于3月21日前报市局市场科。其余零售企业自查自纠报告及承诺书报所辖县市区城局。薆(三)集中检查阶段(3月中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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