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地《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义务教育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我县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紧扣“两基”工作主线,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义务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实现了“两基”目标,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但是,城乡、区域、校际间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的差异较大,农村小学校点多规模小,城区教育严重滞后于城镇化进程,义务教育办学效益和水平整体较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8所,在校学生60222人,%,%。在校学生在100人及以下的小学178所,30人及以下的有95所,10人及以下的有20所。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农村中小学在校生数大幅减少,部分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闲置。2010年与2005年相比,城镇小学在校生增加2281人,城镇初中在校生增加1963人。,。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职工3715人,其中初中1328人(民办94人)、小学2381人(民办55人)、特殊教育学校6人,中、小学师生比分别为1:(标准:1:13—19)和1:(标准:1:19—24)。从编制总量看初中教师人员紧,小学教师富余,但事实上绝大多数村一级学校教师严重匮乏,年龄老化,水平不高。管理区及以上中小学校普遍存在教师学科不配套、专业教师不足、课程计划执行不好等问题。管理区以下学校学生学科测试成绩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不高。二、义务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效益。用5年时间重点建设44所寄宿制小学和14所初中。本着够用、实用的原则,缺什么补什么,重点建设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周转房,添置图书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到2015年,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县城区和乡镇所在地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布局159所,其中小学140所,初中1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以上;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95%左右,全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等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全面保障。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文件要求,足额配齐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教职工,将现有代课教师105人培训转岗为宿管人员,五年内招考教师1147人,抵扣自然减员后净增847人,使学校之间教师学历水平、学科结构、职务比例无明显差异;县域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率年均达10%以上,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五年一周期对教师进行轮训,教师培训率达100%,教师师德修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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