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是指病人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不良事件分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障碍。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完全恢复。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不良事件上报时限严重不良事件(Ⅰ、Ⅱ级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同时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核实结果后事上报分管院长,护士长于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一般不良事件(Ⅲ、Ⅳ级事件):立即报告护士长,于4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不良事件上报途径:护理不良事件实行短信、电话、纸质表格、当面报告等多种途径上报。护理部面向全院公开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的方式和方法。病区护士长为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的主要负责人,同时鼓励其他人员通过上述途径署名或匿名直报。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当事人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如实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内容,护士长立即调查、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组织讨论并制定改进措施,《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一式2份,签名后1份提交护理部,1份科室留存。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调查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表填写完整后提交护理部,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先口头上报护理部。护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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