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方案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审批手续,参照《2017级海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结合各学科情况,制定本方案。一、遴选原则以“公开、公正、合理、择优”为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研究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本次遴选工作。二、遴选条件(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各专业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但论文、课题等相关申报支撑材料需与所申报专业相关。: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学科特殊需要,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的技术职称。、学位:50岁以上应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45~50岁必须具有所申报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45岁以下必须具有所申报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3年有与申报专业相关的1篇论著类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被SCI、EI、ISTP、SSCI检索收录;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著类论文3篇以上。:截止申报之日,有一定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剩余科研经费可用于研究生培养,基础医学、药学及临床医学纵向经费(不含配套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平台建设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等,含国家级课题结题后2年内的剩余经费)应不低于5万元。若有申报之日前已达我校账号的剩余横向科研经费可按30%比例计算在内。截止申请之日,两年内学校引进的专家或人才可按其在原单位的论著、课题及经费参照上述条件遴选。:具有作为课题负责人(项目任务书下发时即担任负责人)的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熟悉研究生教育各环节的工作;能够讲授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有独立指导研究生论文撰写能力;掌握1门外国语并能指导研究生阅读有关专业外文书籍、资料等。(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各专业凡是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但论文、课题等相关申报支撑材料需与所申报专业相关。: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学科特殊需要,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技术职称。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双专业技术职称,若仅有单职称应为主任医师或正教授职称。(2018级及2019级第二附属医院及附属肿瘤医院临床专硕导师应具有副教授或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可放宽至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称)。、学位:(1)临床医学及公共卫生(管理)专业:50岁以上应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45~50岁必须具有所申报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45岁以下必须具有所申报相关专业博士学位。(2)护理学专业:50岁以上应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50岁及以下必须具有所申报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附属医院护理专业导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5年有与申报专业相关的1篇论著类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被SCI、EI、ISTP、SSCI检索收录,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3篇统计源以上论著类论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著类论文2篇以上)。:截止申报之日,有一定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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