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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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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已报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2015年月日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激发广大创客和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浙科发政〔2015〕20号)和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甬科高[2015]88号)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科技创新券是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为鼓励和支持广大创客和创客团队、小微企业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积极进行产学研合作而设计发行的一种可兑现的有价凭证。科技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第三条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自主申领、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券的组织管理工作。区科技局作为科技创新券的日常运行与管理机构,负责科技创新券的申请、审核、发放、兑现、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以及创新载体的认定登记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将科技创新券专项经费列入科技局年度预算,并做好专项经费的审批及拨付工作。第三章发放对象与适用范围第五条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象,包括入驻区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客(创客团队)和小微企业,并逐步扩大支持范围。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项目、创客和创客团队。第六条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创客(创客团队)以及小微企业向非关联的创新载体购买创新创业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检索查新、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技术培训、科技咨询等服务。创客(创客团队)申请科技创新券金额上限为10万元。第七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载体包括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和地方创新载体两类,其中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主要包括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研究院、科研院所等;地方创新载体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程中心、企业研究院、检测认证机构和科技服务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新用户注册,选择“地方载体申报用户”、填写相关注册信息,由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获得提供科技服务资格;通过省、市科技部门审核的机构自动获得提供科技服务资格。第八条原则上优先支持创客(创客团队)和企业向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注册的创新载体购买科技服务。第四章申请与发放第九条为强化对科技创新券的使用管理,科技创新券的申请、发放、预约、使用、支付及兑现等环节全程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创新券服务系统”进行。第十条科技创新券的申请与发放程序:(一)符合条件的创客(创客团队)、企业向所入驻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专业园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券申请表(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协议、项目情况介绍、科技创新服务需求说明等;同时登陆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创新券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二)众创空间、孵化器、专业园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及建议资助名单报科技局;(三)区科技局对众创空间、孵化器、专业园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向符合条件的创客(创客团队)和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并登记备案。第十一条每个创客(创客团队)每次领取的科技创新券额度不超过4万元,全年累计最多不超过10万元。第十二条创客(创客团队)和企业已领取的科技创新券使用完之前原则上不再发放新的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券使用额达到年度计划额度时,将停止当年的审批及发放。第十三条科技创新券仅限申领创客(创客团队)、企业使用,不得转让、买卖及重复使用。科技创新券有效期为18个月,仅限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不可兑现。第五章使用与兑付第十四条科技创新券使用流程包括申请→发放→预约服务→生成协议→申请使用→审核→填写记录→服务评价,具体详见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创新券服务系统”操作说明。第十五条科技创新券应与自有经费配套使用,创客(创客团队)每次使用的科技创新券不得超过应付金额的50%,企业每次使用的科技创新券不得超过应付金额的30%。对于向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注册的机构购买服务的,创客(创客团队)可先支付50%(企业先支付70%)的费用,剩余50%(企业30%)由服务机构垫付;对于向不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注册的机构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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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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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