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委员会关于在机关中推行党员“亮岗履职”工作的通知各村(居)、镇各部门: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推广“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10]27号)文件以及区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委员会关于印发<西柯镇推行“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同西委[2010]41号)、《中共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委员会关于拓展实施“168”党建工作模式的通知》(同西委〔2010〕46号)要求,结合我镇机关工作实际,现就在机关中推行党员“亮岗履职”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岗位的形式把党章中规定的党员职责、义务和工作岗位职责进一步具体化、明细化,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建工作、机关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促进机关党员立足本职,争当先锋,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努力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工作目标在机关单位中全面推行党员“亮岗履职”,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为核心,以促进党员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作用为目标,以创新活动方式为手段,充分发挥机关各个部门和各支队伍的“八个方面的作用”,即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政领导班子班子推进科学发展作用、工会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包村(居)干部引领带动作用、科室负责人组织管理指导作用、干部职工服务群众作用。从而使机关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自觉践行党员先进性要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与打造西柯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三、,服务发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步推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激发和调动党员投身西柯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工作服务西柯科学发展和机关事业单位自身科学发展。,发挥特长。从机关、村(居)、企业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员发挥作用的岗位。各党政领导干部要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对机关中的普通党员干部,要充分考虑他们的素质、特长、年龄、体能等情况,充分发挥党员特长,根据需要设立岗位,便于党员领岗履责和考核监督。,强化考核。明确每个机关在职党员的岗位职责要求,按照“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对号入座,组织在职党员进行领岗,并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赋予党员相应权力,做到责、权、利统一。加强考核监督,定期总结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岗位责任落实。,务求实效。对确定的上岗党员,要通过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做到“六公开”,即:姓名公开、职责公开、目标任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公开、考核评议公开、奖惩结果公开,各党员干部要佩戴党徽,镇党委要统一设立征求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已建立的领导挂钩联系、包村(居)、机关学习大会等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履岗的指导,确实抓出成效。四、方法步骤推行机关党员“亮岗履职”工作,以机关党支部学习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基本环节操作。。紧密结合机关、科室的工作职能、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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