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松溪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七月前言《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在松溪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编制完成。为便于本轮规划内容的理解和落实,特编制《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以下简称《说明》)。《说明》主要阐述松溪县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修编的必要性、本轮规划编制的过程、依据、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重点说明规划期间松溪县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任务,以及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的分解、基础数据的采用、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情况。目录一、规划编制的过程与主要成果 1(一)规划编制的过程 1(二)规划编制的主要成果 3二、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与修编的必要性 5(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5(二)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6(三)规划实施评价 8(四)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9三、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和任务 12(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12(二)规划的编制原则 12(三)规划的依据 14(四)规划编制任务 15四、规划编制需要说明的问题 17(一)规划方案的采用 17(二)基础数据说明 22(三)基本农田调整布局及质量分析 26(四)建设用地布局 27(五)关于土地利用潜力 28(六)关于规划指标的分解 30(七)关于土地利用分区 31(八)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32一、规划编制的过程与主要成果(一)规划编制的过程松溪县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07年6月正式启动,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成立了由朱仁秀县长任组长的土地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进行公开招标,由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承担此项课题。本轮规划始终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公众参与、结合实际、科学决策”的方针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两个阶段的成果,即前期专题研究和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是在综合分析和吸收各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松溪县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1、准备工作阶段:(2007年6月—2007年7月)县政府成立土地规划修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展、统计、建设、农业、交通、水利、环保、经济、旅游等部门,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事务,明确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组织规划编制专业人员及开展业务培训等。2、调查研究阶段:(2007年7月—2007年9月)根据各专题研究的需要,课题组先后走访了24个局、委、办和9个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调查分析。还多次到深入到中心村调查,并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座谈,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调查,课题组收集了自然、社会、经济和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图件,为前期专题研究奠定了基础。3、专题研究阶段:(2007年9月—2008年10月)在外业调查、内业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5]147号)文件精神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设置了《上一轮规划的实施评价》、《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新增建设用地预测》、《优化城镇建设用地与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研究》和《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四个专题。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和补充完善,在四个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成果。4、大纲编制阶段:(2008年11月—2009年10月)在南平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下达后,为合理分解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松溪县先后两次就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思路、原则和方法问题,两次召开各乡镇规划修编座谈会,征求各乡镇意见。在综合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各乡镇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土地利用的调控指标分解方案,上报县政府。5、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5月)在规划大纲成果基础上,结合专题研究成果、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规划成果编制工作。经过成果编制、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以及成果上报三个阶段。(1)成果编制。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守则》要求,在规划大纲成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集和规划数据库等规划成果。本轮规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为前提,以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为落脚点,在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规划期内松溪县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确定土地利用的发展战略,明确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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