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源及其控制
【大纲考试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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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点火源、机械点火源等引起火灾的方法。
(通道、出口、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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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内容】:
二、点火源及其控制
(一)点火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点火源是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这种能量既可以是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也可以是机械能。根据点火源产生能量的来源不同,点火源可分为火焰、火星、高热物体、电火花、静电火花、撞击、摩擦化学反应热、光线聚焦等。
(二)控制火源引起火灾的方法
主要分为化学自热着火和蓄热自热着火两种:
1)化学自热着火。指在常温常压下,可燃物不需要外界加热,而是依靠特定条件下自身的反应放出的热量着火。这里讲的特定条件包括:与水作用、与空气作用、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相互作用等。对其控制应当结合以下特点:
(1)与水作用化学自热着火。遇水反应发生自热着火的物质主要有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金属磷化物、金属碳化物、金属粉末等。其特点是:与水反应放出氢气、磷化氢、甲烷、乙炔等可燃气体和大量的化学反应热。可燃气体在局部的高温环境中与空气中的氧作用,引起燃烧。
(2)与空气接触化学自热着火。黄磷、烷基铝、有机过氧化物等物质,能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学反应而着火。
(3)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的物质,一般情况下一种是强氧化剂,另一种是强还原剂,混合后由于强烈的氧化还原反应而自热着火。例如乙炔与氯气混合、甘油遇高锰酸钾、甲醇遇氧化钠、松节油遇浓硫酸,均可立即发生自燃着火。
2)蓄热自热着火。煤、植物、涂油等可燃物质都有蓄热自热的特点,长期堆积在一起,会发生蓄热自热着火。对其控制应当结合以下特点:
(1)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氧发生缓慢氧化反应,同时放出热量。
(2)在储存过程中,散热条件不好,通风不良,氧化放出的热量散不出去;堆积内积热不散,促使温度上升,反应加快,当温度达到可燃物的自燃点时,可燃物就会着火。
(3)蓄热自热着火是一个缓慢过程,一般需要相当长时间进行热量积蓄,才会引起着火。
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控制该类点火源时应当注意以下特点:电动机(马达)超负荷运转或绝缘不良、短路发热起火;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打火,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乱接乱拉电线或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并线短路,产生电火花起火;变压器线圈绝缘损坏或接头接触不良等造成短路或电阻过大发热起火;用过的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未切断电源起火;熔丝(保险丝)安装使用不合格,超负荷时失去保护作用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引起火灾;使用大功率灯泡靠近可燃物而着火。
机械点火源即由撞击和摩擦等机械作用形成的点火源。一般来说,在撞击和摩擦过程中机械能转变成热能。当两个表面粗糙的坚硬物体互相猛烈撞击或摩擦时,往往会产生火花或火星,这种火花实质上是撞击和摩擦物体产生的高温发光的固体微粒。撞击和摩擦发出的火花通常能点燃沉积的可燃粉尘、棉花等松散的易燃物质,以及易燃的气体、蒸气、粉尘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物。实际中的火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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