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教通〔2012〕号关于举办2012年邵阳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为展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整体改革与深层发展,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水平。经研究,定于2012年7月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活动。现将比赛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2012年邵阳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方案附件2、2012年邵阳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附件3、2012年邵阳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表邵阳市教育局 2012年4月5日附件1:2012年邵阳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方案一、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二、比赛时间:2012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比赛地点:四、比赛形式与内容比赛形式为独唱、独奏、独舞。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充分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色,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比赛分为小学组独唱、独奏、独舞三组;初级中学独唱、独奏、独舞三组;普通高中组独唱、独奏、独舞三组。五、参赛对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级中学本年度在籍学生,以及2013届高中毕业生(在前两届湖南省“三独”比赛中获得过一、二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六、报名和报送节目的要求每个选手的参赛曲目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凡超时者降一等次),独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独唱和独舞可采用伴奏光盘。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9日。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按比赛组别和类别分别打印花名册加盖印章,统一报名,领队交1寸相片1张,每个学生交1寸相片2张及每生参赛费200元(根据邵价费临字〔2006〕第12号收费文件)一同送交邵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参赛顺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领队抽签决定。七、奖项设立本次活动设以下奖项:1、优秀组织奖。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组织纪律严密,无意外事故发生,并报有书面活动总结材料。2、普通高中组独唱、独奏、独舞每项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获得高中组一等奖的选手将参加全省三独比赛)。小学组、初级中学组按参赛总人数60%评取获奖等次,其中一、二、三等奖根据人数另定数额。3、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项目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对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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