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心得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近年来,林芝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于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虽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一项“软任务”、“虚工作”,是一项可做可不做的工作,没有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宣传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还有的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思想教育对遏制腐败的作用不大,抓教育不如查案子;个别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仅停留在口头上,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
2、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是一些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仍然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随意性比较大,开展效果也因单位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二是已有的一些制度、规定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还比较笼统,影响效果,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缺乏把反腐倡廉教育有效贯穿于业务工作方面比较系统的制度机制;三是个别人员和部门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情不高,信心不足,被动应付,敷衍塞责,
“大宣教”机制的发挥还不是很理想;四是干部的教育大多停留于开会、发文件上,抓落实、检查、监督还不够。
3、整体力量比较薄弱。具体表现为有的部门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宣教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宣教力量明显不足。特别在基层,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是人员紧张,乡镇人员多属兼职,没有专门的宣教机构和宣教人员,深入基层,面对面教育少,工作处于临时性、被动应付,给宣教任务的落实带来一定困难。另一方面是经费紧张,宣教活动的声势和规模受到限制,一些必需的宣教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宣教活动无法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覆盖面和影响力比较小,等等。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与建议
总体上说,就是要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创新载体、丰富手段、活跃形式,寓教以乐,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级权力机关的“一把手”工程,明确“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具体实施主体的直接责任,统一的部署,对每一年度或每一阶段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都应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切实加强对廉政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培养高素质的兼职师资队伍,建立反腐倡廉宣教队,坚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门的研究,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方法,经常性地开展宣讲和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如开展心理分析教育,就要求教育者能熟练掌握心理学知识,要有洞察被教育者心理变化的能力。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会议制度、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等教育工作制度;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如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讲廉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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