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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指南(学生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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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指南(学生版)
在学校和银行的共同合作下,众多学子成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为使毕业生今后能更好的享用贷款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及经办银行的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如约还贷是应有之责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资助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爱护。同时,要求受资助学生坚持“诚实守信、有贷有还、发展自己、收获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自觉承担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责任与义务。
★★毕业生还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
(一)办理流程:毕业前参加学校的还款确认书签订仪式——上交齐全的材料——毕业后开始正常还款
(二)毕业前须提交给银行的材料:还款确认书、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
张A4纸上)、广州市辖内中卡的复印件;复印件上
需注明学号、院系、专业、姓名。
(三)还款期限:毕业后6年还清,前2年还利息,后4年连本带息;贷款学生根据自身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在毕业后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依据本人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严格执行,切忌因忘记归还而造成贷款不良记录。
(四)每年的还款利息:按每年1月1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息,借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银行按规定计收罚息(罚息按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财政不予贴息。
(五)归还贷款的方法
还款时请到工作所在地中国银行咨询汇款方式,若不能直接存入自己的账户,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自己的账户,一定要提前汇出,否则贷款可能出现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1、直接存入账户中:每月1日前将应还款金额存入指定的还款账户中。存入方式:在当地中行或银联网点采用卡或折存入。异地存款的手续费请详询银行。
2、汇款方式:银行自动柜员机汇款、银行柜面汇款、网上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相关办理方式及手续费请详询银行。
3、电子汇兑法存款,相关办理方式及手续费请详询银行。
(六)还款金额变更及扣款明细查询
还款金额变更每年一次,以每年1月1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准相应调整,借款人可向银行咨询。扣款明细不清可通过银行查询。还款卡、存折里应预留一定钱款,避免小额违约麻烦。
(七)还款卡或存折、借款合同遗失
借款学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合同和还款卡/存折,谨记每笔贷款的首次还款日和还款金额,毕业时可以到银行打印还款清单。若还款卡、存折遗失,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卡或存折的开户银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拿到新还款卡后到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负责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处办理变更还款卡登记手续方可。借款合同遗失不能补办,但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可咨询银行客户经理。办理挂失补办等业务请先咨询贷款经办的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八)毕业证、学位证的保管
1. 正常还款的学生,其毕业证、学位证由银行委托学校代为保管;
2. 学生毕业之时,可在院系领取两证复印件及一份贷款证明。两证复印件加盖“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章及院系公章;
3. 毕业后可向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申请一次性结清,结清后可回校办理领取两证的手续,具体程序请参照以下“提前结清”部分的流程;
4. 毕业后补办两证复印件及贷款证明的流程请详见学生处网站—国家助学贷款栏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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